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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来不是为了跟随别人麻木的脚印走完一生。我的存在是为了惊扰、撼动、缓和那些不可战胜的人,那些活着而双眼被蒙蔽的人,目的是为了让他们能被最富有激情,最好的东西唤醒并带走。 ——Isabelle Adjani

特别的存在——佘诗曼 081222

如果你在十年前和我说,你会喜欢上佘诗曼,我绝对当你神经病。可是如今你再这么说,我只会笑着说,不是“会”是“已经”。

很难准确说清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佘诗曼,看了她十年戏直到最近才强烈地感觉到我喜欢她,就像喜欢了一辈子一样;也很难说明白我到底喜欢她什么,TVB比她演技好比她漂亮比她性格和善比她年轻的女人不少,可是什么邵美琪黎姿陈法拉钟嘉欣什么的我一个都不喜欢。

喜欢上佘诗曼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奇妙得我无法自已。

 

好胜

这是《十年》里采访佘诗曼,谢天华给她的评语,连她本人都承认这一点:“好胜就是不想输,不喜欢输,一定要赢。”

也许佘诗曼这十年来的成功都是因为这颗好胜心,也许她的一切都是来源于这颗好胜心。

因为好胜,当全香港人鄙夷她的演技时,她流泪后不断揣摩以戏练戏;因为好胜,当报纸杂志嘲笑她的鸡仔声时,她默默地每天朗读新闻练声。因为好胜,在人才鼎盛无线她排不上名,她就拼命地接戏上位;因为好胜,拍《帝女花》时磕伤了下巴依然不愿休息,现在那道伤痕依然在她脸上。

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为了把事情做到最好,她被人狂骂还是隐忍做自己该做的事,把情绪留给自己;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为了把事情做到最好,她十年如一日地疯狂接戏,每天只睡三个小时。

好胜所以勤奋,好胜所以拼命,好胜所以永不言败,好胜所以不断进步。

 

成长

从当年在港姐的宣传片上第一眼看到那个难看得不行地佘诗曼开始,不知不觉都十一年了。坦白说,97年那个她真的很让我受不了,可能是那个宣传片上的发型,可能是当时她的声音,无论媒体怎么说她是“缩水版刘嘉玲”我还是认定她能得港姐季军是造马。现在回看,我只能说港姐选举无疑是极有眼光的。

十一年过去了,在这十一年间我几乎看完了佘诗曼所有在无线首播的电视剧(06年后的除外),鉴于她恐怖的产量和我当时并不那么喜欢她,这简直是个奇迹。而正是这么多年来的电视剧熏陶,我见证了佘诗曼一步一步的成长。

《雪山飞狐》里的苗若兰真的是不知所谓,整部戏也够垃圾的,唯一让我眼前一亮的只有滕丽名的聂桑青;《刑侦IV》光注意飞君恋去了(大部分人都这样吧),她的文婉兰依旧地稚嫩,依旧地平庸。

幸好有了《十月初五的月光》,君好和文初那段纯纯的爱情,那段经典的爱恋,还有那个演技大有进展的佘诗曼。从此,佘诗曼的演技一部一个台阶往上窜(《七姐妹》中的玉簪,《帝女花》中的长平,《酒是故乡醇》的黎顺风,《金枝欲孽》中的尔淳),最终在06年,从影的第八年凭借《凤凰四重奏》手捧双奖。

以前的佘诗曼真的谈不上好看,你说她缩水也好,刘嘉玲也罢真的不好看。幸好有了《花样中年》,里面她一出场美丽就把镇住了,那种时间和阅历磨练过得美貌和气质,那种纯然的女人味,不是以前那个平庸的她和如今那些没有深度的小妹妹可以企及的。从此,佘诗曼的美丽就一发不可收拾,美得出人意料美得灿烂夺目。

低头看看阿佘成长留下的每一个脚印,有血有泪,她配得起她如今的成就。

 

演技

以前写杨怡时提到了佘诗曼的抢戏功,无论大小角色,无论戏份多少,佘诗曼从来都是凭演技说话抢你风头没商量,这是这样她才可以练就今日的演技。

虽然在《凤凰四重奏》一人分饰四角后,她已经证明了自己能够演各种各样不同类型不同年代的角色,我还是执着地认定她最适合演的或者说演得最后的还是内里倔强不认输的女人。

阿佘本人不喜欢哭,不喜欢输,更不喜欢认输。本色演出对她来说最为轻松最为收放自如。

所以我喜欢《铁嘴银牙》的纳兰青青,喜欢《无名天使3D》的姚丽花,喜欢《金枝欲孽》的尔淳,喜欢《法证先锋2》的阿Bell。最最喜欢的是那个可以喊出:“人可以认命,但不可以认输”的黎顺风。

不要说本色演出不考演技,四夺奥斯卡影后的凯瑟琳·赫本一辈子都在演强硬派女人;不要说她每个角色一成不变,她不变的只是内涵,变的是外在表现方式,所谓演技不就是这样吗?

 

八卦

参选港姐时的佘诗曼非常低调(当然那一届的光高调冠亚军争夫就够了),可是自从拍电视剧以来,她的八卦新闻就没有短少过。

我妈说,有新闻是好事,无论正面负面证明你有人关心,等你想有都没有的时候哭都来不及。

阿佘无疑是多人关心的,她也无疑是近十年来最懂得如何处理和利用八卦新闻的TVB人。该公开时公开,该沉默时沉默,该表态的表态,该力挺的力挺,阿佘从来就没有站错队发错言。相比起宣萱被人称作“是非精”,郭可盈难得说句话就被高层冷眼相看,阿佘比她们更高明。

佘诗曼传得最多的是与男对手之间的绯闻,张智霖、罗嘉良、林家栋、马德钟还有最近热火朝天的郑嘉颖。虽然这些真真假假的绯闻(有的是宣传需要有的根本就是无源之水)给了佘诗曼一个不大好听的外号“姣佘”,但是无法忽视的事实是,她依然受欢迎,依然被力捧,收视也依然不让人失望。佘诗曼就像一株野草,风吹不倒雨打不翻,在恶劣的环境中吸取养分茁壮成长。

她和传过绯闻的男对手通常都有二次合作的机会,但是非常奇怪的现象是无论她和哪个男主角在一起极少有极度相衬的现象——专业术语叫“经典搭配”,就像古宣罗宣那样。甚至有人挖苦说蒙嘉慧是和谁在一起都超顺眼超配,而佘诗曼正好相反。

我对这种说法不敢苟同,虽然佘诗曼的戏里真的很少有那种令人炫目的男女主之间的化学反应,但是你不能看不到那个很少里就有近乎经典的羊马配和就是经典的文初和君好(说近乎是因为还有不少人支持古马的)。而张智霖和郑嘉颖也因此成为我最喜欢的和佘诗曼搭档的男星,郑嘉颖和佘诗曼也成为我继古宣以来最希望在银幕下得以延续的一对。

 

对佘诗曼,我知道不会比喜欢宣萱更甚,在TVB我最爱最爱的始终是宣萱,佘诗曼在我是个很特别的存在,我虽然很爱宣萱但她不是我偶像,而佘诗曼,是我的偶像。在宣萱身上我有更多的感觉,更多的喜爱;在佘诗曼身上我有更多的感动更多的崇拜。

每次看她的专访都会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甚至热泪盈眶。

如果你是个美丽可爱的女人,我喜欢,如果你是个好胜倔强的人,我敬佩,如果你是个美丽可爱而又好胜倔强的女人,你就是佘诗曼。

每日一句阿佳妮:“通过演戏,可以表达台词里蕴涵的情感,表达自己所渴望表达的情感,甚至表达更多自己内心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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